一、学校简介
鲁东大学是一所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导、工农理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现代海洋工程重要发源地——山东烟台。学校拥有水利环境海洋、集成电路与人工智能、食品药品与现代农业、能源材料化工、教师教育、文化传承创新传播等6个优势学科群,海上航天发射母港与平台、滨海核电冷源安全与绿色海工、跨海通道规划与设计、海洋水产养殖新品种培育、食药用菌新品种选育、汉语辞书编纂与文学创作、北太平洋区域国别等10余个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领域特色鲜明。学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高水平建设单位、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双高”建设高校,始终秉承“严谨、精益、卓越”的质量文化和“响应、更新、融合、服务”的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并持续赋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形成了工农理文多学科交叉融通、精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办学特色。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介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而设立的一种学位申请方式。满足申请条件的在职人员,通过学习使自己的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外国语和学科水平考试)以及学位论文达到研究生毕业的同等学力水平,可以向有学位授予资格的单位申请硕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3年6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3年6月底以前获得学位)、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跨学科申请者,应在3年内发表或出版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以上刊物,第一作者)或专著,或补修所申请专业4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四、专业目录
详见《鲁东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附件1)。
五、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登录学信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完善个人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申请状态”显示“已提交”方为报名成功。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的申请者请主动与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老师联系并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确认后申请人信息将不能更改,任何身份证件、学历学位信息错误将影响以后的统考报名和学位申请,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
4.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的《鲁东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附件2);
5.申请人如有在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佐证材料(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等),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六、培养管理
(一)修业年限
申请人自现场国家系统采集信息确认之日起,须在5年内通过学校全部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须在全部考试合格之日起2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逾期不再受理,本次申请无效。
(二)课程学习与考试(第一阶段)
1.申请人现场确认及缴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由申请学科所在培养学院,按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试。
2.课程学习一般采取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随读的形式进行,课程考试与学校同学科、同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同卷进行;对于同一地区报名人员较多的学科,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采用集中学习和考试的方式。
3.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申请人须在5年内通过学校全部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已列入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硕士学位专业,申请人还须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4.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等,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下载。
(三)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第二阶段)
1.申请人第一阶段(含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课程水平考试)合格后1年内,应向所在培养学院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经导师允许后申请论文开题,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论文中期考核、论文撰写、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工作。
2.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时间、考试安排及成绩查询等事项由国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以下为历年时间节点及相关规定供参考,具体事宜以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1.报名:每年3月统一开放报名系统,申请人需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自行完成网上报名、费用缴纳及准考证打印工作。
2.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申请人按国家统一要求自行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
4.考试大纲: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最新公布为准。
八、收费标准及缴纳
学费标准38000元/生,其中:课程学习阶段20000元,现场确认成功后一次性缴纳;学位论文阶段18000元,申请论文开题前一次性缴纳;未按时缴纳学费,视为放弃。
申请人学习期间食宿费、书籍资料费、论文打印费、往返交通费等由本人负担。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未取得硕士学位或放弃硕士学位申请的,已缴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回。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0535-6681458
继续教育学院:0535-6672812
十、其他
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凡在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本简章与国家相关文件不一致之处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国家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