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的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备案年检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驻鲁高校函授站、学习中心检查和调整的通知》(鲁教民处函〔2018〕1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函授站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我校举办函授教育的函授站、直属管理中心
二、年检内容
按照《关于做好驻鲁高校函授站、学习中心检查的通知》和《鲁东大学函授站检查内容指标》准备检查材料。
三、年检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自评,并于2018年11月10日前通过“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监管平台” (http://ygjg.sdcen.cn )向主办高校提交自查报告。
(二)学校检查。我校将对各单位进行年度检查,逐一作出等次评定,并将年检结果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三)各地、市教育局检查。各地、市教育局将于2018年12月25日前对当地函授站进行检查,逐一作出等次评定,并将年检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复核。省教育厅对市教育局上报的检查结果进行复核,组织人员对函授站、学习中心进行抽检。
希望各函授站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迎接年检工作,以本次年检工作为契机,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35)6672812。
附件:1.《关于做好驻鲁高校函授站、学习中心检查和调整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管理办法》
3.《鲁东大学函授站检查内容指标》
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