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文件精神,拟报成人高等教育的专业必须是经教育部核验通过的高校开设的全日制专业。经过继续教育学院前期所做大量工作,目前已经基本整理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可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表),已上传教育部数据库并核验通过。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高校可以在去年招生专业的基础上,在《成人高等教育可招生专业目录》范围内增加新的招生专业,还可增加校企合作的新专业,新专业的申报要满足社会需要,要有生源市场。各学院如需申报新专业,请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联系,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如新增加或删减相关专业,请于4月7日前书面材料报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联系人都荣胜,电话6672905
附件一:《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
附件二:鲁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可招生专业目录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