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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大继教字〔2016〕5号 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函授站(点):
        为切实做好2016年上半年的教学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面授和考试时间自3月12日至6月26日,校本部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2;2016年上半年网络集中辅导答疑安排表见附件2。各函授站(点)应当结合自身单位实际情况在统一时间内制定可行的课程面授安排,及时通知本单位学员参加学习,并按照附件2(网络集中辅导答疑安排)组织学员积极参加网络集中答疑。各函授站(点)社会调查、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安排参照附件1第6条执行。
        二、各项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发放教材和通知,催缴学费。面授报到期间,教材发放后要保存好教材领取记录表,做好学费催缴、学员注册、面授、考试安排发放,并通知到每位学员下学期面授时间。本年度学费未缴纳者不得参加本学年课程考试。
        (二)在学校统一时间内,及时、准确做好“两个”平台各项管理工作。做好“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平台”教学课程安排和考试安排等信息录入;做好网络教育平台内的考试预约、考场安排、成绩录入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三)认真做好面授工作。面授教学要与提交到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平台的课程安排严格一致,如有调整,请及时到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科报备。面授期间,落实好教学督导和教学检查,安排好教务负责人、班主任等的值班工作。
        (四)严格组织考试。按照《鲁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管理实施办法》和《鲁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考试规则汇编》文件规定组织考试,认真执行平台内的考试安排,如有调整请及时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科联系并备案。严格试卷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做好试卷发放、回收过程中的交接签字。考试结束后,按照鲁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试试卷装订要求装订试卷,在教学服务平台设置时间内及时录入考试成绩。2015级及以后年级试卷装订按课程装订、不得合并装订(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学校集中阅卷课程试卷要按时报送学校。做好考试总结和考试材料归档工作。
        (五)社会调查报告、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选聘熟悉社会调查活动、经验丰富,具有一定资历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教师,及时收集社会调查报告、鉴定表和毕业论文。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见附件1。
        (六)宣传、组织好学位报名考试。(今年报名考试工作等省教育厅下文为)。学士学位报名咨询电话:0535-6692905。
    
        未尽事宜,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科,贺老师,电话:0535-6693602,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 51hanshou@163.com